宁海县四措并举强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监管
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2017年以来宁海县根据监管实际,采取四措施,强化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制定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对药店的进销存数据是否与GSP税控系统一致,药品票账物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行为进行检查。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企业规范。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在实行完成全年两次集中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再结合各类药品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罚情况作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内容,连续两年评定为轻微失信或失信的药店,取消定点资格。
三是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律。通过召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座谈会和培训会,宣传贯彻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药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加强与药品经营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强化药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信息化应用,加强社会监督。一方面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电子平台,加强与企业互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并开展网上巡查;另一方面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