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构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促进就业资金安全运行
为有效应对复杂多样的促进就业资金运行环境,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来,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制定出台促进就业资金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岗位责任、风险防控逐级核查、风险防控单位自查和县市(区)互查、风险教育四大机制,构建起了“四位一体”促进就业资金风险防控体系。截至目前,共开展促进就业资金逐级核查8次,组织风险防控自查和县市(区)互查2次,有效推动了促进就业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建立风险防控岗位责任机制。在内控办法中把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金和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稳岗补贴、场租补贴等六大项17小项的资金支出全部纳入防控范围,按照“谁申报、谁留痕、谁负责”和“谁受理、谁留痕、谁担责”的原则,申请人、受理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分别要在受理材料背书留痕,确保各项促进就业资金支出真实有效。
二是建立风险防控逐级核查机制。坚持把资金高效拨付和安全管理作为关键,对每一笔促进就业资金支出实行逐级核查措施,规定区就业中心各业务部门作为第一层级,及时将各类补贴申报信息输入宁波市就业和失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到纸质和电子台账同步;区就业中心财务部门作为第二层级,根据信息库数据导出发放明细,对各项促进就业资金的拨付使用流程实现信息化监测和管理;区人力社保局作为第三层级,联合区财政局共同发文,对发现的新的风险点及时退回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建立构建风险防控单位自查和县市区互查。根据甬人社办发〔2017〕27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年初及时拟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单位内部自查,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分别对各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开展各县市(区)互查工作,在交叉互查中,认真将对镇海区促进就业资金申报和申报情况进行现场稽核。
四是建立日常风险教育制度。为做到风险防控警钟长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业务政策学习和交流,从客观上减少业务差错率。同时,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月度例会,实行廉政教育进例会,并层层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从主观上提高廉政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