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轨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9月以来,区人社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国发〔2015〕2号、浙政发〔2015〕25号等文件精神,启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轨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先行政(参公)后事业,先在职后退休”的改革推进总体安排,立足“功能区”实际,把好参保入口关,稳步推进改革并轨工作。
本次改革范围对象为我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政策实施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参保并轨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区人社局秉持“全面落实、分步实施、稳慎推进”的总基调,协同财政、地税、教育等部门和三个街道办事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截至目前,我区26家机关(参公)单位改革参保和基金清算工作已全部完成,参保339人,涉及资金2000余万元;事业单位首批参保28家,参保996人,参保率超过9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也已按规定同步实施。下一步人社局将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参保、2016退休养老金待遇调整补发、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及清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