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开启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从2017年5月5日至5月23日,参加宁海县社会保险的各类参保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6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参保人员2017年度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15335元和3068元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090元;最高缴费基数同上。
另外,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除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外,其它情形由本人按企业参保人员的方法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