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工医保2017年度更新工作顺利结束
宁波市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所以每年这个时间点就是医保年度更新的节点,医保系统暂停实时就医结算服务,进行系统年度处理。今年预定的停机时间为21个小时(4月30日16时30分至5月1日13时30分),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各类业务测试顺利,加上各医疗机构、各区县(市)步调一致的大力配合,5月1日中午12点,经过近20个小时的紧张实施,宁波医保系统提前1个半小时恢复医保实时就医结算服务,2017职工医保新年度顺利开启,全市350余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更新了个人账户,各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平稳。
为确保医保年度处理工作按时完成、医保政策调整落实到位、参保人员享受正常医疗待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高度重视,着重从四个方面早准备、精安排、抓落实:
1.早计划早落实。3月份制定年度处理工作计划,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4月份召开各区县(市)年度统算会议,布置年度处理相关要求,再次明确职责分工,申报征缴、个账管理、待遇结算、费用审核、医疗管理等业务处室及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职责分工完成进行年度处理准备工作。
2.注重宣传,通过4个途径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告知。一是宁波晚报第四版4月24日发布《关于宁波市医疗保险年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告》;二是4月26日发布新闻通稿,各类传统媒体、宁波各大网站、12333、甬派、人社APP、医保通APP刊登;三是4月25日至4月29日宁波电视台“来发”节目字幕滚动播放,4月28日,“来发”节目专题介绍;四是4月26日至4月30日宁波地铁高峰期间视频滚动播放。
3.通过定点机构进行落实。4月21日向医保两定机构印发了《关于宁波市职工医保年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25日召开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保座谈会,再次布置了年度处理停机期间相关工作,督促医院做好停机期间的就医引导、政策解释,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告知,落实好医保系统恢复后相关测试安排。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也同步对辖区内定点机构开展了指导督促。
4.全方位配合协作。申报征缴、个账管理、待遇结算、费用审核、医疗管理等业务处室及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相互配合,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岗位操作到位、人员值班到位,保障了年度处理期间沟通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