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宁海县开展案件庭审质量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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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仲裁庭审,切实提高仲裁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仲裁公信力,近日,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质量评议工作在宁海县仲裁院开展。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吴华,奉化区、鄞州区和余姚仲裁院以及宁海县人社局相关科室人员等1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此次庭审的案件涉及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争议,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庭审从庭前调解、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庭审调查、举证质证、庭审辩论、仲裁调解到庭后裁决,均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整个庭审程序合法规范、流畅娴熟。庭审结束后,市仲裁院吴华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详细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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