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举行市区第二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业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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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促进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医保政策,顺利开展医保业务,提升医保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6〕75号)有关规定,2017年3月22日,市社保局举行宁波市区第二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业务考试,医疗机构的医保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了本次考试。考试内容覆盖面广,重点突出,涉及医保基本政策,医保基础管理、就医管理和目录管理,医保医师协议,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内容。考场纪律严肃,参考人员准备充分,达到了督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医保政策、业务的预期目标,为新增定点医疗机构顺利、规范开展医疗保险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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