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院医疗费实行重点票据重点审核
为贯彻落实全市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医保基金支付安全,2017年3月1日起,我市住院医疗费实行重点票据重点审核,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筛选重点票据,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人工重点审核,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效率和医疗费审核质量,有效避免重点费用漏审风险,防范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
重点票据筛选是指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限用药品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测评估,根据医疗服务行为的变化及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情况,确定审核重点,并实行动态调整和分类调整。
2014年9月我市开展“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医疗费实行智能化审核,经过二年多的实践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规范医疗服务、控费控药方面成效比较明显,目前已是医疗费用审核的主要方式和手段。今后,我市医疗费审核由三大块组成:一是智能化审核系统,由系统应用审核规则对上传数据进行逐一审核,自动扣罚或推送人工审核;二是重点票据审核系统,由系统应用审核规则筛选重点票据,推送人工审核;三是单病种认定系统,由系统应用审核规则筛选单病种票据,自动确认或推送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