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巡报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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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自2017年1月1日起,慈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业务全面启动各镇(街道)基层定期巡报服务,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转院介绍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原件,在医疗结算票据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其中办理异地居住定点就医的12个月内)到就近的镇(街道)基层结报服务点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巡报首日,四组基层巡报的工作人员很早就驻守在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和审批中心、周巷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观海卫镇行政服务中心和坎墩街道便民中心各巡报分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巡报工作顺利进行。当日,共解答医保咨询200余个,受理医疗费用54笔,其中门诊38笔,住院16笔,涉及医疗费用15.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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