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三措并举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近年来,鄞州区把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鄞州实际,三措并举,全方位多渠道帮扶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鄞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式以区镇两级为主,区级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规定,审核、监管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金使用,指导公益性岗位组织机构业务运作;镇乡(街道)具体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人员选聘安置,举办岗位培训,承担公益性岗位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公益性岗位对预录用人员按照“先特困,后困难”的要求进行录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作为优先安置的对象。今年通过公益性岗位动态消除全区“零就业家庭”,全区共安置39名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有别于单纯发放福利,公益性岗位通过工作考核、考勤制度等,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避免“养懒汉”现象的发生。同时,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报酬,培养了基本就业能力,而且更易获得社会的尊重。
2009年以来,鄞州区已累计开发劳动保障协管、车辆管理、保洁、保绿、保安、幼儿接送、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5400个,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2883人次。
二是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重要措施,鄞州区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的参保方式,采取灵活实用的补贴办法,今年以来,全区9.5万余人共享了2.2亿余元的就业政策“红包”: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6个月以上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被征地人员就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在市辖各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按照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给予补贴。二是对于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凭《宁波市灵活就业登记证》和身份证通过签订社会保险代理协议等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按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走访入户精准帮扶
近年来,鄞州区逐步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并不断完善,将数据库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户籍辖地分解到全区24个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分解到下辖的各行政村(社区),由村级劳动保障员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入户走访调查,摸清人员底数和实际情况,了解其就业需求、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掌握就业动态变化,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活动,对援助对象专门讲解就业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条件、办理程序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推荐和组织技能培训。将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社区),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打通了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已累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2586人次,开展就业帮扶2223人次。同时,根据乡镇上报的特困人员确定双节慰问名单,2015—2016年共开展送温暖活动127人,发放慰问金额1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