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小额贷款三到位保障创业显成效
自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象山县人社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发放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贷款回收工作,把握“发放、使用、回收”三个环节,有效确保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回收率。
一是前期审核到位。要求创业人员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着重考察创业人员的信用,对其经营情况、带动就业人数及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最后综合考量按照申请条件进行10-30万不等的小额贷款认定。
二是回访***到位。对成功发放贷款的创业人员进行不定期回访,主动了解创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对贷款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解,保障资金用到实处。如发现不良情况,及时与放贷银行联系,提前收回贷款,有效规避风险。
三是回收监督到位。加大对到期资金的回收监督力度,做到“期前提示、到期督促、逾期追还”。贷款到期前,提早通知创业人员还款时间,确保按时还款;若发现创业人员还款存在迟疑倾向的,及时联系放贷银行,一起督促其按时还款。
自2013年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至今,象山县人社局累计为465名创业者发放贷款9369万元,实现到期小额担保贷款100%回收,未发生不良还款记录,较好地实现了小额担保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良好局面,真正实现小额担保贷款惠及需要的创业人员,推动我县创业就业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