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本月5日起申报
根据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4日起保税区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企业(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6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387元、下限为2878元。
此次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窗口申报两种方式:区内企业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操作。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于5月23日前到保税区社保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未按期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企业,由保税区社保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参保人员上年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
另外,市人社局提示:从今年6月1日起,各区内企业根据本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数据,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人应缴基数(或自主申报数),及时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