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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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约谈制度。
3月18日,由王效民副局长牵头,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对三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约谈,三个学校的负责人就经费审核中出现的“电话抽查学员未参加过培训”、“部分电话号码重复、空号、非学员本人”、“通过竞赛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未参加过赛前培训”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培训质量是培训机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通过这次约谈,使培训机构更加重视和规范培训办班过程,在注重培训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培训质量。今后,我局将对培训机构开展不定期的局长约谈,把培训机构不规范的培训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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