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司法联动衔接办法
近日,省人力社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为今后各地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具体指导。一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人力社保、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的职责。二是解决实践难点。如对行为人逃匿后限期整改指令书的送达方式及整改期限、行为人逃匿后劳动者工资认定方法等予以明确,突破性解决了“包工头”追责难点。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对人力社保、公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衔接作了明确,尤其是对人力社保向公安移送案件所需准备的案卷材料、管辖权、时限、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建立沟通机制。建立了人力社保、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的沟通联系及协作机制,为今后处理衔接工作中遇见的问题及信息通报建立良好的平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