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抓质效重调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江东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适应劳动人事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10月,共收到申请劳动仲裁案件385起,其中立案受理371起,比上年上升17.4%,不予受理的14起(理由为主体不适格),结案率98.16%,高于省市考核指标6.16个百分点。其中裁决处理112件,调解及其他方式(经调解撤诉等)处理的262件,调解率为70.05%,达到省市考核要求。涉及10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4起,均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结案率100%。
一是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劳动仲裁公信力。依托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调解、审理及裁决等各环节的信息录入,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和“仲裁员信息管理”整合入网,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互联网+”建设,实现案件流程管理信息化。实施仲裁案件四级核阅制度,即由办案书记员、仲裁员、业务科长和局分管领导对裁决案件进行分级核阅,同时开展仲裁案卷定期互查互纠制度,促进办案能力的提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与该区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对接,确保案件审理有理有据、依法裁决。历年来,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对口考评,案件质量一直名列全市前茅。
二是推进联合调解,提高劳动纠纷调解率。做实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加强与该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合作,以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为基础搭建劳动争议双方搭建沟通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各企业协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开设劳动争议调解窗口,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流程,形成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截至今年10月,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共接受政策咨询502起,受理案件42起,涉及劳动者人数46人,成功调解40起,占受理案件的95.2%,调解总金额达447.4万元,另两起案件及时转仲裁处理。
三是拓展调解网络,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延伸到我区各基层街道,使三方机制的效用发挥更接地气。通过协调案件流转,定期召开重大案件协调会等方式,与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和企业代表组织互通信息,并每月汇总报送近期动态。推进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托区域、行业等联合工会组织,以建立行业性及办公楼宇的调解组织为重点,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向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延伸。今年以来,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已建工会146家,已建调解组织企业数139家,中小企业已建工会434家,已建调解组织数415家,并完成了基层调解制度标识上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