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成立全国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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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江西省编委办下发《关于省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更名的批复》,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国这是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新的仲裁院将原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进行了整合,今后劳动者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将能依据争议性质,得到专门机构的依法处理。 该省还作出要求,设区市一级在考虑机构设置时要把仲裁院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整合设区市级劳动人事仲裁资源,解决机构实体化问题。 据悉,劳动人事仲裁院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个,下设综合立案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科。整合后,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实现了办案制度、办案体制、办案程序、办案场所、办案机构的五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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