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项优惠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
海南省政府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多项优惠政策措施,全方位促进就业。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海南省今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一方面,今年需要就业的人数超过20万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3.2万名,是历年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按现有经济结构和发展速度,仅能提供8万多个岗位,岗位缺口10多万个。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或关闭停产,用工需求下降,岗位出现非正常流失。 《意见》指出,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对企业或个人实行税收优惠。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