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业社保为重点推进民生建设——访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纪仁凤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重要的工作领域。青海作为欠发达地区,在自身经济总量小、财力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怎样才能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的理念,应对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加快以社会保障为重点的民生建设?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纪仁凤。 记者:就业是民生之本,青海省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进行了哪些努力,效果怎样? 纪仁凤: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性文件。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做好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做好困难企业待岗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具体措施,并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就业局势基本保持稳定。截至5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8698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0.3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控制在4.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62万人次,劳务收入达17.8亿元。 记者:青海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面临哪些问题,有什么解决的思路? 纪仁凤: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就业渠道窄、就业岗位不足,就业总量很难有大的突破;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用人单位找人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同时存在;劳动力市场运行体制不够完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都影响了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我们下一步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责任目标,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二是继续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科研单位招用、聘用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扶持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三是加强创业和就业培训。积极实施“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大中专院校毕业“SIYB”创业培训;以农牧区初高中毕业生返乡青年、生态移民、城乡大中专毕业生和省内重点项目用工为重点实施“三加一”重点技能培训项目;继续抓好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其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在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驻外劳务输出机构作用、认真做好日常公共就业服务的同时,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促进全省各类人员就业。 记者: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青海省将从哪些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纪仁凤:近年来,青海省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过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框架。目前,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70.26万人,失业保险35.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3.81万人,居民医疗保险46.59万人,工伤保险37.1万人,生育保险6.2万人(西宁市试点)。目前,我省还存在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分割、覆盖面较窄、统筹层次不高、待遇水平低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做好待遇水平调整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制度,争取出台并实施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配合做好医药卫生体制各项改革,研究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基础管理。今年重点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失业保险与就业和低保的联动机制,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工伤保险突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提高工伤待遇水平。生育保险在总结西宁市试点经验基础上,尽快出台《青海省生育保险办法》并在全省启动实施。 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各项社会保险扩面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督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