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实施四千工程力促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矛盾,绍兴县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强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力实施“四千”工程,即: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及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吸纳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0名;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实训岗位不少于1000个。
为全面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绍兴县一方面整合资源、积极挖潜,面向高校毕业生推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才派遣人员、“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学前教育机构编外人员等岗位1000余个;同时,加大企业引才扶持力度,对与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签约一年以上且办妥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其15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且支付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费的企业,给予其见习补贴,并办理综合性商业保险。
为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绍兴县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场准入条件,按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除“一人公司”外,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注册资本超过3万元的,可在首次出资20%的基础上,两年内按规定分期到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三年内自主创业的,给予收费和税收优惠,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高校毕业生,还可申请10万元以下的小额担保贷款,通过商业贷款筹集启动资金的,县财政实行全额贴息。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注册创业,县财政还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为整体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绍兴县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推荐和招聘交流等“一站式”服务;定期举办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组织未就业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同时,积极搭建求职交流平台,计划全年举办公益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不少于40场次,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3000个,并用专场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快捷便利的岗位对接和相关服务。
此外,绍兴县还积极探索就业援助机制,对接收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约三年以上的企业,给予4000元/人的安置补贴,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