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与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专项检查
根据浙江省就业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于今年5-7月开展了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安全意识,提高了基金与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水平。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市高度重视此次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第一时间启动了此项工作,明确由市人社局规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处牵头,并成立了规划财务处、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财务科、稽查科、信息化建设科参与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布置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
(二)积极配合,行动迅速。各县(市)区在接到市局下发的专项检查通知后,及时成立了自查(互查)工作小组,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积极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一对一”方式开展了市内跨统筹区的互查,形成了互查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形式多样,落实检查。在各地开展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市局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于6月底至7月初分赴宁海县、象山县、海曙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高新区等6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查阅近3年来的有关台账、制度、业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等,按要求对各项经办业务各抽取了5笔业务进行比对核实,查看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当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