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承接职工医保零星报销职能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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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更好地服务区内外参保群众,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保经办服务创新升级,提升我区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经区人社局积极努力,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区试承接了原由市人社局代为承担的职工医保零星报销职能,5-6月共办理该项业务79起,涉及金额80余万元,开局良好。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在转外地就医、异地定点就医、急诊等特殊情况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并可在结算票据出具的6个月内(其中异地定点就医为12个月)按规定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职工医保零星报销业务繁琐,工作量大,医疗费用审核严谨与否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的安全。为顺利承接该项医保民生服务职能,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公开遴选了医学专业人才,充实经办力量;人社部门积极加强员工零星报销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多次赴市医保中心、鄞州区医保中心交流学习,规范业务操作,提升服务能力,确保经办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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