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县500万元巨资激励人才创业创新
日前,绍兴县决定安排5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对国家级、省级引智项目,建立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柔性引进专家顾问型高层次人才的企业予以奖励。这是绍兴县新近出台的《2008年绍兴县强化人才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提出的实施“五大工程”,助推优秀人才创业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了解,“五大工程”包括扶持企业引智聚才、资助人才安居创业、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培育人才要素市场。 为扶持企业引智聚才,绍兴县将重点对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国家级、省级引智项目,正式或柔性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企业,给予5000-50000元不等的奖励。对参加由县人事部门组织的校企合作、智力对接、赴外招才活动的企业,给予摊位、宣传、交通等费用80%的补助。 安居方能乐业。为资助人才安居创业,绍兴县对正式调入该县工作、与企业签约5年以上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和创新型人才,每月给予3000、1500、800元的生活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分别发给800、500、200元的生活津贴。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每月发给1000元生活津贴;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连续2年每月发给1500元的生活津贴。对正式调入绍兴县工作,与企业签约5年以上,且尚未享受安居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在县城柯桥购房者可得到3-3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实施意见》同时对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培育人才要素市场等也明确了相应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