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医疗统筹革命伤残军人实现市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
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施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市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84号),从今年5月1日起,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可按有关规定就医购药,实现“一卡通”。
政策链接之一---参加医疗统筹的革命伤残军人是指哪些人?
我市2002年起陆续实施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按国家规定,“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就是原“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名称的变更。参加医疗统筹的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及六级。
政策链接之二---参加医疗统筹的革命伤残军人有哪些医疗待遇?
“一卡通”实施后,参加我市医疗统筹的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医疗费的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中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按甲、乙分类支付,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乙类医用材料的个人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一致,其他医疗费全部由医疗统筹基金承担。伤残军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政策链接之三---参加医疗统筹的革命伤残军人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
参加医疗统筹的革命伤残军人的《社会保障卡》可由所在单位统一向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申领,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彩色证件照直接到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