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人社局专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新《行政诉讼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行政诉讼法》新增和修改的条文较多,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能尽快接轨新形势和新法律的要求,江北区人社局举办了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会。江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陈剑锋、吴姗法官解读了新《行政诉讼法》,全局30余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吴姗法官从新《行政诉讼法》修法的背景、修法的特点、修改的主要内容、修法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及行政执法人员如何适应新常态等五个方面对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她强调,新《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加大了不配合法院庭审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此外,分管领导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相关工作的部署。本次培训增强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及运用,为贯彻好、执行好新《行政诉讼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