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首批11位高校毕业生获得住房补助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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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江北区首批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发放完成,11位高校毕业生获得补助8万余元。自《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江北区已累计受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188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6人,本科113人,专科67人。
为进一步落实市相关政策,规范辖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理清办理流程,今年1月,该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住建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
为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政策及办理,相关文件已在区人社局网站、宁波经贸人才网等网站公示,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在相关网站查阅文件申报表格。此外,江北区购房补贴经费实行隔月发放,凡当月20日前申报的高校毕业生,经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补贴资金将于次月15日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江北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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