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全面推行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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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根据今年宁海县医保工作统筹部署,县医保中心于2014年12月初面向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召开了“宁海县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和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师管理”工作会议。
目前,该县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各医疗单位全体临床医师与县医保中心签订《浙江省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将医保服务监管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师个人,对医保医师实行扣分制度,即对医保医师以医谋私、通过不良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套取医保基金等违反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量化扣分,并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将被取消医保行医资格。医师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医保医师服务行为,构建诚信和谐的医、保、患关系。(宁海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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