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10月31日,宁海县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大会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副县长范建军出席会议并作筹资工作动员报告,该县人社局负责人作了2014年1-9月份全县新农合医疗运行情况通报及筹资政策调整说明的报告。新农合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人寿公司负责人出席。
会议对该县本年度新农合参合情况、资金筹集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参合农民受益情况、住院补偿情况、门诊报销情况、运行分析情况和明年筹资政策调整说明等做了详细的介绍。着重指出下一步工作将围绕上级的目标任务和该项制度本身发展要求,加强控费,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筹资标准,扩大制度的覆盖面,缓解农民就医实际困难,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病有所医”。
范建军副县长强调:新农合工作已在该县已经运行了10年,期间,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紧密配合下,新农合工作成效显著,已基本建立了一套具有我县特色、符合我县实际、社会效益显著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解决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做好新农合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惠及全县广大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他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肯定成绩,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要牢牢把握重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继续扩大农民受益面,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要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要到位、协作配合要到位、督促检查要到位,确保2015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据悉,为切实缓解全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今年,象山县新农合的筹资工作参保对象为户籍在该县的所有农民,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已参加各类商业保险的人员应随户参加。缴费标准为农民个人出资250元,各级政府补助550元;对列入宁波市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和片的农民,个人出资200元;缴费期限为11月上旬至12月20日。2015年度新农合多项待遇将提高,尤其是实施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对参合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实行分段补偿,最高补偿合规医疗费限额50万元。(宁海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