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召开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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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近日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召开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培训会。全区32家建筑施工企业近7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会,镇海区人力部门、建交部门、地税部门分别就参保、缴费、工伤待遇享受等环节进行了专题的培训。
为确保每个项目施工企业都参保,镇海区人社、建交、财政、地税四家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四条贯彻意见:一是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时应将工伤保险费单列并纳入工程报价中;二是中标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后应及时到区人社局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向地税分局缴纳工伤保险费;三是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经镇海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盖章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交费通知书》;四是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从业人员名册,施工期间及时申报人员变动情况和施工工期变动情况。(镇海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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