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今年2月,宁波市被列为全省首家地(市)级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经过7个月努力,宁波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26日,省人社厅在甬召开全省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现场会,推广我市的做法和经验。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吴顺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蔡国春主持了会议。省人社厅,省医保中心,省人社厅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各地(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前往宁波市第六医院、李惠利医院、鄞州人民医院、鄞州二院等试点医院实地观摩了智能化提醒平台运行情况。在门诊诊室,与会代表现场观看了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对门诊常见病诊疗规范提醒、参保人健康特征信息提醒、剩余药量提醒、药品和服务项目医保限用提醒等功能的应用情况,试点医院介绍了智能提醒的试运行情况以及在促进医生规范诊疗、遏制参保人员违规就医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林雅莲介绍了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经验,市医保中心汇报演示了“1318”监管平台有关功能以及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市李惠利医院代表试点医院作了发言。
吴顺江厅长在会上作了***,他指出,建设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就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加强对医疗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进而达到"规范医疗,控费控药"的目的,使"每一位医生在开处方时感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这项工作关系到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体现出人社部门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意义重大。他强调,各地在推进阳光医保监管平台中,要把握时间节点,注重标准建设,加强数据应用,坚持服务优先。同时,他对下步各地开展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对县(市、区)的指导督促,确保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同心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对医院、医生和广大参保人员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市医保中心、医保处)
会议现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吴顺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社厅副厅长蔡国春主持会议。
宁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宁波市人社局局长林雅莲介绍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经验。
宁波市医保中心演示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功能。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试点医院阳光医保监管平台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