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完成企业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
为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杜绝养老金冒领、重复领取现象,江东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统一部署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2014年度企业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2014年度应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58701人,认证通过58683人,通过率达99.97%;应认证非统筹待遇人员514人,已核对514人,通过率100%。对于资格认证未通过人员将依法进行公示告知和暂停发放养老金措施。另外,协助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金资格认证933人次。
一、全面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于这次企退待遇享受资格认证,江东区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早在4月初就召开了相关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了详细的进度表,并且依托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保救助站、社区社保救助室“三级服务网络”平台,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街道社保救助站、社区社保救助室,分解到每一个办事人员手中,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建良好氛围。
二、精心规划,灵活拓宽认证渠道。一是多种途径开展本地认证。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救助站(室)办理信息核对手续,也可由自管组长持管辖范围内的认证对象身份证进行集中认证,也可根据(街道)社区干部在日常活动开展中掌握的认证对象生存情况进行认证。二是多种方式完成异地认证。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异地协助认证、异地书面认证、异地网上认证等多种方式完成资格认证手续。三是灵活完成特殊人员认证。坚持以人为本,对于一些患病、年老体弱、境外定居人员,采用便民措施,要求其委托亲属代办并提供健在的有效证明,避免来回奔波。
三、严格防控,杜绝社保基金流失。一是将核查中发现的死亡、判刑人员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核实,并与社保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严防养老基金流失。二是对于去向不明、未办理认证手续人员,通过登报等方式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办理认证手续,登报后仍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待遇发放,以确保基金安全。(江东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