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采集工作
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今年6月以来,江北区人力社保局集中开展了一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个人信息采集工作,通过明确采集流程、加强沟通对接、建立长效机制等三方面入手,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平稳过渡。截至目前,共新采集相关人员2020人次,所更新录入数据准确率达到100%,为进一步有效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明确采集流程,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全面。联合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江北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程序中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登记备案个人信息采集人员范围、采集项目、采集程序、工作职责。要求包括公务员、部分事业人员、国企中层等在内的相关单位六种类型人员所涉及的九类个人信息全部予以重新上报,彻底解决原有数据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
二是加强沟通对接,做到新旧数据平稳过渡。加强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原采集单位的沟通联系,同时,安排专项时间,认真学习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前台采集系统操作,确保新旧数据平稳过渡。简化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备案手续,以单位为名义,批量上报单位人员的相关信息,避免个人来回办理备案手续。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各类腐败潜逃现象。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须登记备案人员的信息采集、建档工作,并及时办理变更或者撤销手续。对未及时报送或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报送数据不准确,致登记备案人员未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申领出国(境)证件的,或造成登记备案人员未履行有关手续私自出国(境)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将依据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以此加强各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活动的监管,及时掌握人员出国(境)动向,杜绝各类腐败潜逃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江北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