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职工医保定点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布
2014年4月至6月,慈溪市人社局对该市199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实地勘查、查阅台帐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近日考核结果公布,确定AAA级、AA级、A级、B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家、21家、30家、6家,确定A类、B类、C类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28家、100家、12家。根据考核结果,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与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服务单元浮动付费的年度决算挂钩,对考核等级AAA级、AA级、A级的,结余分享或超支补助比例分别提高5%、3%、1%,考核结果为B级的,结余分享或超支补助比例下降3%;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类管理,并与结算挂钩,对年度考核为C类的,实行限期整改,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3个月,暂停服务协议结束后,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恢复服务协议;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工作开展情况,7名同志评为医保工作先进个人。 (慈溪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