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认真开展内控专项检查迎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机制运行及基金管理检查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51号)要求,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了内控迎检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实施。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迎检工作,中心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为抓好落实,中心在收到省厅文件的第一时间就立即进行部署,提前开展自查;市局专题会议布置后,中心进一步进行部署落实,对自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月度内控检查安排,制定了检查方案。
二是认真自查,务求真查实查。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心从二个层面抓好落实,以确保自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科室先进行自查。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检查事项,逐条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二是中心组织检查人员对科室进行检查。一方面结合检查表10个事项,按照方案的检查方式全面进行复查,认真填列自查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另一方面结合中心内控工作安排,将检查项目列为中心本月内控检查事项,适当扩大检查范围,并按规定填列中心内控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务求实事求是,经科室确认后,提交中心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边查边改,确保取得实效。中心在组织内控检查后,已形成内控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实行整改***。为做好迎检和整改工作,中心分三个阶段对整改事项提出了要求,一是对近期可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6月底前,提前做好边查边改工作;二是按省厅明确的时间要求,在9月底前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对近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求积极做好研究分析工作,提出可行的办法,争取尽早落实到位。 (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