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启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7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江东区实际,该区定于2014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是江东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装潢、餐饮娱乐企业等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内容:除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技术工种就业准入等内容外,江东区重点检查: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以及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执行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1日至5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此阶段,督促用人单位对2014年1月以来劳动用人和参加社保保险情况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4年7月6日至8月9日)。江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各自辖区网格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立即处理。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4年8月10日至15日)。该区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将对本街道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江东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江东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