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通报会议
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医保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流沟通,6月12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通报会议。
会上,市人社局医保处简要通报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在市政府2013年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我市各相关单位结合医改目标,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基本政策和商保公司准入条件。由市采购中心集中组织采购招标,确定了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平安养老等四家商业保险公司为中标公司。
市医保中心介绍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谈判工作方案。依照市政府文件规定的任务表及时间表,下一步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着重制订谈判工作方案和准则,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谈判小组,谈判确定市区大病保险承办商保公司,完成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开发和人员培训到岗工作,确保9月1日起按规定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吴国华在会议上指出,下一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确定合理细致的谈判工作方案和工作准则,组织谈判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快选择确定商保公司。各县(市)要从全市大局出发,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保9月1日起按市政府要求,顺利实施这项民生实事工程。
会上,各县(市)人社局、医保经办机构,四家商保公司围绕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