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甬两地签订异地就医委托协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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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宁波市医疗保险监督机构对在对方城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的审核、协查工作,沪甬两地签订了委托协查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协议。
5月16日,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所陈兴明所长一行赴甬就医保监管工作进行交流,该所和宁波市医保中心分别介绍了上海医保及宁波医保的监管情况,围绕医疗保险监管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签订了异地就医委托协查协议。
加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监管是医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沪甬两地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协查协议,有利于解决异地就医费用监管,及时查处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违规行为,及时提供重要信息来源,也是开拓医保监管渠道,保障基金安全的有效举措。(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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