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助力技能人才培养
日前,象山县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的新政策。根据职业培训的类别、要求和等级不同以及培训工种(项目)的市场需求紧缺程度等情况,实行差异化补贴,尤其是补贴对象范围,由原先的参加(含曾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人员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企业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基本实现了人员全覆盖。
培训学员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低于24课时的短期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技能人才传技带徒等都可以获得不同标准的补贴。如参加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并经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按证书等级(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分别给予每人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的培训补助。
此外,职业培训补助进一步向培训紧缺工种倾斜,参加紧缺工种(项目)培训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30%—50%;而对于参加市场用工需求已趋饱和、市场化培训程度较高或不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等培训项目的,补贴将视情况实行下浮,甚至不予补助。
高技能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培养技能人才有利于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整体素质,为企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补贴政策的实施将大力提高劳动者、企业及各类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不断提升,进一步促进就业。去年至今,已累计开班240班,培训各类技能9560人,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496人(其中技师120人),创业培训192人,职业技能鉴定6529人,发放政府培训补助500多万元。(象山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