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三为工作法提升劳动仲裁效能
针对近年来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呈多发性、群体性的态势,江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创新实施“防为先”、“调为主”、“仲为民”的“三为”工作法,劳动仲裁效能明显提升。今年一季度,全区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42件,涉及劳动者528余人,金额约1346.85余万元,调解结案率占结案总数的80%以上。
一是“防为先”,注重预判调研。今年以来,结合“走亲连心”活动,开展“劳动仲裁基层巡”活动2场,走访辖区用工较多、劳动者密集的企业,开展劳动法律知识讲座场,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开展乡镇、街道调解员疑难案件研讨会3次,采取案例分析、实务操作等形式,探讨高发、疑难、新类型纠纷的解决方法;每位仲裁员定点联系劳动争议案件多、用工不规范用人单位,***走访企业30余家,发放问卷调查500份,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用工制度。目前,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已建工会组织达到100%,规模以上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达到93.26%。
二是“调为主”,注重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建立起以街道、镇基层调处平台为骨干,上联市仲裁委,下接社区(村)的区域性调解组织体系;重点推行“一案四调制”原则,构建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始终。一季度,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共受理案件140件,调解成功136件,调解成功率达97.14%,调解金额1007.42万元,其中及时处置和平息集体劳动争议2件,涉及人数115余人。
三是“仲为民”,注重维权维稳。坚持“仲裁为民”这条主线,印制劳动仲裁指南及办事流程图,践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定期电话回访已办结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1-3月共援助案件14件,其中5人以上案件5件,累计受理群众咨询180余人次。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及时沟通研讨,实现仲裁与诉讼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有机衔接。(江北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