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医保推行准入履行暂停强化药店竞争自律监督
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正当收益,宁海在定点药店推行“准入医保从业制、履行医保协议和暂停医保结算”三个环节,构建“竞争、自律、监督”三大监管机制,使药店由过去联合应对医保,变为现在相互竞争、相互监督,支持医保。
一是公开评定严把“两关”。一是条件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评定和实地审查,各项条件符合的予以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二是考试关。需要评定的药店从业人员,按要求必须参加医保服务准入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医保服务资格证。
二是实行“二挂钩”,强化定点药店间的竞争。一是将医保服务资格证与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挂钩。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取得医保服务资格证,定点药店符合条件后,予以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不符条件的,暂缓签订协议,暂停结算服务;二是将医保服务资格证与药店年度考核挂钩。医保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定点药店,从业人员可予以免考。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医保协议管理需要,每年突出不同重点,采用现场稽核、明察暗访、年终考核项结合的办法,对得分较高的药店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一个医保年度内两次违规的,取消其医保服务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医保服务资格证考试。这一制度破除了药店过去在行政审批条件下的“终身”制,强化了竞争机制。(宁海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