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开展自查自纠追回失业保险金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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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宁海县就业中心在国家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处对宁海县的社保资金审计的基础上,追回违规发放的失业保险基金49人25万元。同时,县就业中心还积极主动通过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财务(基金)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稽核运行控制等内控制度,对2012年的失业保险领取情况进行详细自查,共追回违规发放的失业保险基金150人74万元,追回率达81.49%。至此,该宁海县就业中心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追回失业保险金99万元。对于个别不配合的人员,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该县就业中心还积极与当地质量监督局、工商局衔接协调,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并成功申请安装县工商分局的“宁海县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实现了“机防”与“人防”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现象,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宁海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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