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圆满完成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杜绝养老金冒领、重复领取现象,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要求,江东区多项措施,圆满完成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任务。2013年江东区需资格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54639名,实际认证通过54632人,认证率99.99%;需认证非统筹人员532人,认证通过532人,认证率100%;协助外地办理认证业务774人次。
一、及早部署,明确认证工作任务。今年4月,及时召开全区2013年度养老保险(障)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会议,传达市中心认证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意义,并将工作任务分配至各个街道社保救助站、社区社保救助室,形成由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保救助站、社区社保救助室组成的“三级服务网络”,制度上、工作体系上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拓展渠道,打好认证工作基础。实行本地集中认证、异地跨省认证相结合的多渠道资格认证方式,坚持就近原则。一是多种途径开展本地认证。根据市中心2013年度养老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工作操作要求,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救助站(室)办理信息核对手续,也可由自管组长持管辖范围内的认证对象身份证进行集中认证,也可根据(街道)社区干部在日常活动开展中掌握的认证对象生存情况进行认证。二是多种方式完成异地认证。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异地协助认证、异地书面认证、异地网上认证等多种方式完成资格认证手续。三是多种渠道查找未认证人员。对于居住地不明人员,通过想方设法向企业、社区、家属等查询核实,同时借助医保系统核查医保就医情况等方式进一步加以核实,尽可能查找未认证人员。
三、便民举措,方便特殊群体认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将资格认证工作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密切结合起来,对于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用心服务。一是对于患病、年老体弱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除可以委托亲属或退休人员自管小组组长代为办理外,还可根据服务对象需要,由工作人员主动***为其办理资格认证手续。二是定居国外和港、澳、台人员,可委托亲属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健在证明即可完成资格认证手续,避免来回奔波。
四、数据比对,严防社保基金流失。一是将核查出的死亡、判刑及去向不明人员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进行核实,进一步确认死亡、判刑人员信息,并与社保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查找出多领、冒领养老金人员名单,及时停止待遇发放,并追回多领的养老金。该区通过信息核对查找出一名服刑人员,并追回养老金65000余元。二是对于未办理认证手续的人员,通过公告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后予以暂停待遇发放等措施,以保障基金安全。(江东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