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实施人才绿卡制度
日前,象山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有效解决人才落户后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继续教育、创业扶持等8大类问题。这是宁波市第一个县级层面出台的人才综合服务政策。
据介绍,“人才绿卡”分A卡、B卡两种,A卡主要面向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博士研究生等9类人才,B卡主要面向入选县级人才工程、硕士研究生等8类人才,一般由人才所在单位随时申报,县人才关怀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受理。“人才绿卡”制度将原先关于人才关怀的工作措施进行整合,利用涉人才工作部门的职能优势,重点围绕高层次人才落户后的生产生活问题,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卡通”全方位的服务。
该“人才绿卡”制度规定,持卡人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按照专业、原工作岗位性质、本人意愿等因素,统筹安排到相关单位工作。持卡人配偶暂时未就业的,由人才引进单位给予每月不低于本县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在子女入学方面,每年预留部分优质义务段学校学额,让非本县户籍持卡人才子女,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持卡人才申请子女就读公办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新入学)的,优先安排入学(园)。
该制度还对人才的创业扶持、继续教育、安居工作等也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县里将为持卡人才保留一定数量的人才公寓,如果持卡人无住房且暂时无力购房,可申请1000-2000元的房租补贴。同时,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资助持卡人才提高学历学位、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创业培训等继续教育,计划资助每年每人2000元左右。另外,持卡人才可定期享受体检和休养,其中,年满45周岁的持卡人才每年体检一次,45周岁以下的每两年体检一次;持A卡人才每两年休养一次,B卡人才每三年休养一次。
制度还把***做好持卡人才的服务作为重点,并建立党政领导联系持卡人才机制,面对面关心持卡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专门成立人才关怀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做好“人才绿卡”发放、管理以及服务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丰富人才关怀内容,拓展“人才绿卡”的使用功能。(象山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