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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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根据《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所属国家机关(含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部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工作人员,从今年5月1日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3%。市级及市辖各区的本次参保操作由市养老中心统一执行,至此,我市已将824家机关单位的26832人新纳入了工伤保险,随着这项政策的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将获得更好的保障。(统申办、养老中心、工伤生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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