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全面推进农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日前,鄞州召开全区农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培训会议,全区33家定点医院的分管院长和医保管理人员共计75人到会。
今年初,鄞州区出台了《农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医疗保险部分病种手术治疗按病种结算实施意见》,标志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开展。 文件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农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将实现总额预算控制下按服务单元付费,即在核定每家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单位费用、人头人次比、服务人头数三个指标的基础上,计算出门诊医疗费用预算总额,年末根据实际人头数,按“结余分享、超值分担”的浮动原则进行年度决算。农村医保按病种结算从原有的白内障扩大到阑尾炎、子宫肌瘤、腹股沟疝、股疝。手术费用实行包干形式,结余奖励超支不补,今后还将不断扩大病种结算范围,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会上对新的结算办法和日常操作事项做了重点介绍和深入讲解。
会议强调,在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背景下,医保管理工作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医院要加强管理,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降低参保人员负担;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指导,在运行过程中各项指标要严密监控、动态分析、及时约谈、有效反馈,提高基金绩效。
至此,鄞州区农村医疗保险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混合型支付制度已经建立。该项改革旨在发挥支付制度的“总抓手”、“总阀门”的核心作用,保障群众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基金使用绩效。(鄞州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