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慈溪市发放高校毕业生补助逾700万
为加大企业人才引进储备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慈溪市扎实做好201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助力度,全年共发放高校毕业生补助712.59万元。
一是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工作,对来慈实习一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实践生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补贴500元,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补贴300元,并对来企业实践的非慈溪籍高校毕业生给予按来慈车票(火车或长途汽车)票面金额的2倍发放交通补贴。积极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见习活动,共为214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实践(见习)补助16.72万元。
二是扎实做好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补助兑现工作。对纳入储备计划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国家“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等四类人才,分别给予每月4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津贴补贴。同时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通过网上申报、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社保查询、公示等手续,最终为534名引进人才兑现补助537万,其中津贴补贴445.2万元,社保补贴91.8万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2010、2011届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企业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最低标准之和的50%给予补助。2012年度兑现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社保补助158.87万元,其中发放个人补助29.6万元,发放单位补助129.27万元。(慈溪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