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开展打造无欠薪慈溪活动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日前,慈溪市开展打造“无欠薪慈溪”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提高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充分运用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手段,依托信息化平台,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就小微企业的性质、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要求每个网格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相结合,每月至少2次与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深入小微企业现场,指导小微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小微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完善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实现小微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是扎实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依托三方协商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重点行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资水平、劳动定额等事项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集体合同,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力争到今年底,基本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来提高覆盖比例。 三是健全以“两金一卡”为主要内容的工资支付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扩大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在建筑、交通等工程施工行业全面实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规范落实市、镇两级配套的应急周转金,实现对欠薪职工的托底支付。各镇(街道)落实完善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进一步简化应急周转金启动程序。切实落实“建筑业记工考勤卡”等工资支付监控办法,将农民工自管式记工考勤卡制度的使用与劳动合同签订结合起来一并检查,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四是深化企业“双网四色”监管。建立企业劳资关系分类监管网,对红、黄、蓝、绿四色分类监管企业,通过“扫黄打红”,逐步减少红级、黄级企业,扩大蓝级、绿级企业,实现红、黄、蓝、绿四级企业分布由目前的“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最终形成优质合理的“倒金字塔型”。建立企业欠薪监控预警网,由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对辖区企业欠薪实行直接监控,每月对企业拖欠工资情况进行一次排查,重点监控员工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发现企业逾期未能足额支付工资的,立即通知企业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镇(街道)和人力社保部门。要求各镇(街道)配足监察人手、配备监察专用车辆、服装和装备,为开展专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五是实行四级调处“双网化”。统一各级调处机构名称,落实专门调解场地,实行调处地点、调处电话和调处人员“三公开”原则。村(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配备好专兼职人员,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同时在各企业聘用劳动保障联络员,企业外地职工多的村(社区)还要主动吸纳外地职工代表加入调解组织,形成市、镇、村、企业四级监控、调处网络,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依托金保工程运行各级通用的全市劳动争议处理情况信息系统,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调处组织实时输入案件调处情况,实现“网格化”管理,随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的举报投诉、劳资纠纷、用工管理等情况,在劳动争议发生的第一时间介入,就近、就快、公平、公正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现恶性的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六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筑便民清欠网络。建立健全“重大欠薪案件报告制度、人力社保系统内部联动制度、公安110联动处理机制、法院联动处理机制、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着重做好经济性裁员、欠薪逃逸等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依法快速做好外来民工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七是建立健全欠薪通报制度。各职能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存在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可实行暂缓或不予通过工商年检的措施,公安部门可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工资纠纷案件及时介入,配合做好化解工作,对拖欠职工工资并逃匿的违法犯罪经营者要依法及时查办。企业出现欠薪逃匿或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各镇(街道)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及市人力社保部门上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201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