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围绕新型城市化建设总体要求,设置旧城改造办公室、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组建市建设工程技术合作中心,调整市城乡规划研究院,强化园林管理处领导班子和专业人员配备,增加中心城区五街道(镇)事业编制32名,专项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二是根据观海卫镇卫星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制订出台观海卫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设立国土规划环保局,调整财政税务、综合执法和审批服务等机构设置,重新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三是2009年在龙山镇试点,组织实施市级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延伸下放工作。涉及到发改、经发、规划、建设、环保、安监等7个市级部门,下放行政管理权限94项(类),其中行政许可65项(类),非行政许可10项,行政执法事项11项(类),行政监督8项。四是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办法,对453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初步分类。拟确定监督管理型事业单位47家,社会公益型395家,生产经营型11家。五是调整镇(街道)司法所设置,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工作职能、人事关系、经费保障等保持不变,日常管理仍由镇(街道)负责,业务工作受市司法局指导。六是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为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履行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