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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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根据最新印发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自2011年6月1日起,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略有调整。 一是取消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规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税经济师、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和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二是取消了财经类大学专科毕业人员正常申报资格的规定,该类人员须通过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三是对先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规定毕业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须满2年方可正常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此外,从事会计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者;或是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10年以上者均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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