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积极构建人才奖励政策体系
余姚市在制订出台的新人才政策中,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符合发展实际的人才奖励政策体系。主要表现为三个特点:
一是主动引领、主动服务。在人才政策中,坚持人才工作服务发展、引领发展的原则,牢牢把握人才工作的主导方向。如紧密结合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把11类创新型人才确定为引进、培育、使用的重点,组织实施“113”精英人才引进计划和“1235”紧缺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尤其对能引领新兴产业发展、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重要问题的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开发,给予75-150万元的引才补助,并在引进后给予每人每月2000-10000元不等的政府津贴。
二是突出重点、突出主体。紧紧抓住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开发这一重点,对高学历、高职称等人才给予10-30万元安家补助,对拥有专利技术、科技项目来我市投资合作的柔性引进人才给予8-12万元的奖励。同时,注重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如实行企业人才工资补助制度;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在外建立研发平台的,给予10-25万元奖励;对自主培训项目给予20%的补助。
三是优先投入、优先保障。充分体现“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理念,进一步明确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特别是加大了市财政对人才引进、培养的投入保障力度,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的人才工作经费,并合理确定资金投入方向,确保人才资源向重点领域、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快速集聚。(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