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进一步完善五大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激励保障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战略布局,大力引进、培养、用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慈溪市完善五大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激励保障,努力形成引才育才良好环境。从2008年起,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等,并根据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同时,各镇(街道)设立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重点保证。
一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以年薪制、股权期权制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分配体系,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允许企业把引才、育才投入列入经营成本,对年薪15万元以上高薪聘请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给予等量补助。实施“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对企业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根据其年薪高低,分50(含)-70万元、70(含)-90万元、90(含)-120万元、120(含)-15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等5个区间,由宁波、慈溪两级财政承担20-60万元不等的年薪资助。
二是完善人才奖励机制。设立“慈溪市人才奖”,对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给予市杰出人才每人20万元、市突出贡献人才奖10万元、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奖1万元的奖励。进一步加大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力度。支持国内外各种组织和个人在我市设立专门人才奖项。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是健全人才保障体系。完善人才流动中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全面落实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制度,鼓励企业为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制度,逐步建立用人单位和人才诚信档案,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施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在该市企业工作,并符合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这三个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均可报名参加,体检费用统一由市财政承担。
四是推进人才安居工程。按照“购租并举、分步实施”的要求,力争到2012年,市本级再建1000套档次较高、配套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重点解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居住问题。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该市购买普通住房的,所交契税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全额补助。提高安家补助标准。对引进到该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满2年、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在该市落户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科技转化、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8万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15万元的易地安家补助。
五是创新人才聘用办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聘用工作,完善招聘办法,加大选聘力度,今后适用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2010-06-29)